重要通知 | 企业延迟复工,加强防疫!日期:2020年03月17日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
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


全体会员:


2020 年1月23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复工时间规定。请各会员企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精神执行复工时间,企业复工不早于2月9日24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积极配合防疫工作。请会员企业密切关注市、镇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并主动加强与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沟通联络,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支持党委政府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并积极配合我会做好防疫阶段企业复工情况调查与诉求建议反馈工作。(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完成调查表)


三、落实企业管理责任。

1、为减轻市、镇(街道)隔离场所压力,我会建议会员企业建立集中隔离观察点,对从疫情重点地区返莞员工实行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观察相关工作指引详见《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引》。


2、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做好企业复工方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


3、员工排查到位,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凡从疫情重点地区返莞的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或在市、镇隔离场所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4、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企业要按照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和隔离工作。


让我们携起手来,隔离病毒,传递爱,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打赢这场生命健康的保卫战!



东莞名家具俱乐部

2020年1月31日




专业解答

根据东莞疾控中心的指引指南,如果企业员工从湖北(包括武汉)回来不足14天,请立即联系当地镇街疾控机构!



如果您从湖北(包括武汉)回来已经超过14天(不包括14天)了,未出现肺炎相关症状,那么您只需要和平时一样工作、生活。


①如果您从武汉回来不足14天(包括14天):

●请做好自我隔离,并立即联系当地镇街(园区)疾控机构


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定要戴上口罩,并避免和其他人接触。


②如果您从湖北非武汉地区回来不足14天:

如果无不适请立即联系当地镇街(园区)疾控机构,并根据疾控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引做好自行隔离,隔离期间请严格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定要戴上口罩,并做好自我隔离,避免和其他人接触,同时立即联系当地镇街(园区)疾控机构,等待社区、疾控等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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